5420万空气质量罚金“反哺”大气治理
- 发布人:管理员
- 发布时间:2014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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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9日,从辽宁省环保厅了解到,截至10月末,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罚缴资金总计5420万元,其中沈阳3460万元、大连160万元、鞍山780万元、抚顺160万元、本溪20万元、营口40万元、辽阳500万元、葫芦岛300万元。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大气环境。
供暖开始至今,我省有效应对雾霾等重污染天气,全省没有出现长时间(连续三天以上)、三个以上城市AQI(空气质量指数)超200的空气污染事件。10月下旬,东北地区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,沈阳AQI最高为278,超过200仅39个小时,未造成严重影响。前10个月,全省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为盘锦、丹东、铁岭、营口、锦州、本溪、大连、朝阳、阜新、辽阳、抚顺、鞍山、葫芦岛和沈阳。
进入11月份,我省已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的沈阳、大连、丹东、营口、盘锦和葫芦岛,PM2.5平均浓度分别为74微克/立方米、51微克/立方米、49微克/立方米、48微克/立方米、60微克/立方米和61微克/立方米。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56.7%、70%、80%、80%、66.7%和60%,平均达标率为68.9%。其中全省空气质量最差的沈阳,高于全国74个重点城市达标天数比例6个百分点,六城市平均达标率高于沈阳18.2个百分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