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土资源部关于锂、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“三率”最低指标要求(试行)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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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7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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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第30号
为强化锂、锶、重晶石、石灰岩、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,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锂、锶、重晶石、石灰岩、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“三率”最低指标要求(试行),现予以公告。
2016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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